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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為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資料的事前準備唷  

 

來日本一開始向入管局提出的是『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』
之後簽證到期前才是要提出『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』

 
我在2011年4月取得
配偶簽證,只拿到了一年
今年已經快到期,就得跑一趟入管局申請瞜!
日本人配偶簽證  
不過聽說因為現在太多假結婚,日本配偶的審查也變得嚴格

  
(題外話)
有時候不免抱怨中國人來日本假結婚關台灣人什麼事?(不好意思我有點激動)
最主要是因為日本還沒承認台灣是個國家
所以很多申請文件上填寫國籍的表格裡,永遠會被劃兩劃寫上中國(台灣)。
(每次我都很故意一定會寫上"台灣"兩個字,哈哈哈
)

 

(回歸正題)
資料在簽證到期日的三個月前向入管局提出更新申請
注意:除非緊急狀況,提早申請不被受理。
(((例如:到期日為4月22日就是要剛好在1月22日之後才能申請)))


 如果提出申請後,一直沒收到結果怎麼辦?
放心,一向入管局提出申請後,入管局審核期間為3週
就算超過了在留期限,也不會把你遣送回國。(這點我有再三確認過)
另外,向入管局提出申請(交出申請資料)後,會得到一張領取通知書,
憑此通知書上的期限內前往領取即可。

 

準備資料(註:申請人,指今後要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。也就是我)
①護照
②外國人登錄証(申請人自己去申請時需要)
③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
④配偶者(老公)的身元保証書(我的保證人)
⑤配偶者(老公)的在職証明書(向在職公司申請)
⑥配偶者(老公)的住民票(須記有全部家族之內容)
⑦配偶者(老公)的戶籍謄本(其中記有結婚的內容;三個月以內申請的戶籍謄本)
⑧配偶者(老公)的住民稅的納稅証明書(記有年收入、課稅額及納稅額)
  
我今年1月去申請,櫃台說如果申請去年2011年的還不完整,
   這時候區公所給我的文件變成是課稅証明書納稅証明書 兩張。
   另外以防萬一,我也申請了2010年的納稅証明書(很完整的只有一張),
其他:上述④中需要保證人的印章(也可蓋好拿④去,不過以防萬一建議還是帶好印章)

  
①②只是出示,不會被收走
③④
可至日本法務省網站自行列印:http://www.moj.go.jp/ONLINE/IMMIGRATION/16-3.html
⑥⑦⑧區公所or市公所申請或者前往住家附近的區域事務所(也稱地域センター)申請也可。
(老公沒空去辦的話,老婆可帶外國人登錄証去代辦哦!)
(補充一:住民票300日圓、戶籍謄本450日圓、納稅証明書300日圓)
(補充二:提出的文件務必為日文資料,提出的資料並不會退還)

 

我的在留資格(配偶簽證)在今年4月底就要到期了

 

準備好資料就可以前往下一篇❤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②❤準備去入管局瞜

 
如果有什麼新資訊或者需要改正的地方,一定要告訴卡吼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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